近日,凉山州冕宁生态环境局和冕宁县公安局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夜查发现:冕宁县若水镇牦牛村吉某某、阿某某、俄某某等4人分别在各自家中进行非法稀土尾砂洗选作业,洗选废水直排外环境。经监测,洗选废水中总铅均超标3倍以上。州生态环境局根据报告情况对吉某某、阿某某、俄某某等4人涉嫌违法排污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,并按照《联合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工作制度》于2022年6月1日将4起案卷资料移送州公安局。目前,州公安局已责成属地公安局(冕宁县公安局)处理。同时,州生态环境局与州公安召开了座谈会,共同探讨生态环境、公安两部门联动相关事宜,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。
通过本次联动,州生态环境、公安两部门进一步探索完善了司法联动、行刑衔接的沟通协作机制,共同严厉打击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。下一步,我局将以此次联动为契机,进一步探索与司法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,在《联合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工作制度》基础上,进一步完善流程和分工等内容,形成具有实操性、可行性的工作经验,在全州推广使用,加大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,有力维护区域环境安全。